8月16日-18日,省总工会副主席阮怀楼一行四人赴芜湖、铜陵市开展《工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芜湖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曹锦平,副主席傅松,以及铜陵市总副主席蒋筑球分别陪同调研。
8月16日下午,在芜湖市职工服务中心,调研组听取了芜湖市总关于“一法一办法两条例”整体贯彻情况的综合报告。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国有企业芜湖发电厂、改制大企业芜湖长江轮船公司、非公有制企业运泰集团企业参加了座谈。17日上午,调研组实地走访繁昌县“同福碗粥”企业,听取了繁昌县总工会,平铺镇工会、同福企业工会、双鹤企业工会、美佳企业工会主席以及部分职工代表的汇报,面对面了解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心声。
8月17日下午,调研组直接前往铜陵义安区安徽牛山矿业公司和铜化集团新桥矿业公司开展调研,与企业领导、工会干部、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查看企业工会工作相关资料。18日上午在铜陵市总召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县区总工会、部分企事业工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阮怀楼充分肯定了芜湖、铜陵两市在开展“一法一办法两条例”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当前工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级工会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依照《工会法》等法规法律的规定,把工会阵地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抓好抓实,依法组建、依法监督、依法维权、依法履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