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自入梅以来连续发生强降雨,特别是6月底至7月初,大别山区南部和江南一带遭受了大暴雨、特大暴雨的袭击,黄山、池州、铜陵、安庆等市县(区)不同程度受灾,7月10日的强降雨更是导致长江水位上涨,铜陵千年古镇被淹。尤其是我省沿江地区的农垦林场、茶园基地因暴雨受灾,造成作物减产、在产品停产、部分工矿企业厂区道路积水严重,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被雨水浸泡造成损坏,厂房、职工宿舍渗水,部分职工群众生活陷入困难。暴雨造成城乡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农作物受灾面积38.1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9亿元。
灾情发生后,省总工会紧急下发通知了解各地灾情,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汇总各地上报的洪涝灾害损失情况,向全国总工会专题报告,请求给予救灾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广大干部职工也迅速行动起来,在各级工会的组织下,按照省总要求协助党政认真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积极投身抢险救灾,加固受损厂房,维修机器设备,抢通被毁损的道路,清理淤泥积水,力争早日恢复正常生产,将损失降到最低。
7月12日,全国总工会同意拨付我省救灾资金100万元。省总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资金分配方案,将全国总工会补助的100万元作为第一期救灾资金立即下拨给灾情严重地区,其中黄山市总工会45万元、宿松县总工会10万元。同时,省总党组决定从本级工会拿出部分经费作为第二期救灾资金,根据各地受灾及抢险救灾情况,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再行补助。目前,第一期救灾资金已下拨至各受灾地区,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受灾企业和职工群众开展抢险救灾、生产自救,重点用于慰问救助受灾企业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受灾的困难劳模。
同时,省总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工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各级工会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各项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关心受灾企业和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受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受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帮助他们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渡过难关。目前,各项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职工生活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